| 学员成绩考核办法 |
| v 作者: v 来源: v 录入:07-06-13 16:32:14 |
为规范记载学员在校期间各科学习成绩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考核方式
学员按教学计划安排,完成每门课程的学习,都必须进行考核。考核的方式分为平时考核和期末考核。平时考核包括作业考评和考勤等;期末考核包括闭卷考试、开卷考试和写论文、写心得体会等。党性教育考核,按《党性教育与党性考核实施意见》执行。
二、记分方法
(一)开卷与闭卷考试课程(外语课与计算机课除外),考核成绩总分均为100分。其中,卷面成绩80分;平时作业成绩与面授考勤各10分。
(二)外语课,采用开卷考试方式,其卷面成绩为70分;平时成绩(作业、口试等)20分;面授考勤10分。
(三)计算机课,采用开卷考试方式,卷面成绩40分,上机实习40分,作业10分,面授考勤10分。
(四)讲座课,采用写论文或写心得体会或做作业等方面进行考核。按优秀、良好、及格、不及格4个等级评定成绩。
(五)毕业论文成绩评定,按《毕业论文工作规定》执行。
(六)补考、总补考成绩,均按百分制评定。登记成绩时,一律记为“补考及格”或“补考不及格”;或“总补考及格”,“总补不及格”。
(七)毕业时党性锻炼总结(非党学员为政治思想总结),要经小组评议,然后交学员本单位党组织审查,由班主任代表党支部签署意见交学区审定,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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